香港公司秘書服務:2026年合規選購完全指南
根據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第474條,每間在港註冊的有限公司必須任何時候都有一名公司秘書。違反規定可被處罰款港幣50,000元及按日計算的失責罰款。 這不是一條可以「遲啲先算」的法例。2024至2026年間,電子存檔要求收緊、重要控制人登記冊(SCR)抽查頻率增加,合規壓力只增不減。 這篇指南幫助你——無論是剛開公司的創業者、經營多年的中小企老闆,還是正考慮轉換供應商的決策者——在2026年的市場環境下做出最適合自己的選擇。 公司秘書的法定角色…
